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为继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日,省人社厅、省发改委、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。
《通知》明确,第一至七项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。对2020年度已受理、享受期未满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,可继续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满为止。对2020年符合原失业补助金政策且未及时申领的人员,申领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。
8项政策
● 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
● 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
● 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
● 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
● 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
●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
● 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
● 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
来源:海口日报
记者:陈歆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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